2021年4月28日,由市政協社法委主辦,區政協、大湖社區紅領工作站、社區政協委員工作室共同承辦在大湖社區治理學院開展了“以案說法”主題活動。
本次活動以業委會成員、居民代表、社區工作人員、物業服務人員為對象,以居民和物業之間糾紛為內容,以《民法典》《物業管理條例》為依據,邀請了市政協委員、懷寧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陳義懷進行法律案例宣講,旨在增強社區居民法律意識,促進鄰里和諧、家庭和睦。
“物業說了不算,小區內哪些事情必須由業主共同決定?《民法典》中關于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有哪些,表決要求是什么?房屋質量差,一下雨就漏水,房屋空置,家里被盜等情況,我能不能拒交物業費?”陳院長結合具體事例,以案說法,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對以上熱點沖突問題逐一進行解答。
此次活動旨在認真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,增強居民的法治意識,對化解物業管理中的矛盾糾紛,提供了有益的法律思維和方法。今后,大湖社區將加大力度開展法律知識培訓和交流活動,引導居民在任何時候都要依法辦事,以理性、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。在社區形成自覺學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氛圍。
(單位:石化路街道大湖社區 撰稿:余毅 審核:王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