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基層組織力提升行動。推進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,開展“四互”月度專項檢查、“十大黨建品牌”創建,打造9個村級集體經濟收入超30萬元的示范村。
二是工作執行力提升行動。開辟鄉鎮街道“一季一曬”專欄,納入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。開展“雙星評選”活動,每季度評選10名“黨員季度之星”,每年評選10個“基層黨組織之星”。
三是推動發展力提升行動。深化“局長駐點”系列活動,舉辦“江畔大講堂”,理實結合提升干部能力。選拔優秀干部30人,成立10個專業招商小組前線招商。推行服務企業“335”工作法,建立“四大班子集中調度”和“專班推進、集中調度、清單管理、月度考核、全程督查”項目推進機制,并納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整治行動,嚴格問責問效。